1.自首
北京市公安局近日首次明确表态,向朋友赠阅“艳照门”图片系违法。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,且数量在200张以上,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我于是拨通了(010)110自首:
“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,请问如何自首?”
“你在哪里?”
“我在深圳的。。。”
“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。。。”
“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,自首不了啊。。”
“那你就来北京吧”
“报销车费不?管饭不?”
“嘟–嘟–嘟……”
2.采访
记者:看过陈冠希的艳照么?
市民:一开始只看过一张。
记者:后来呢?
市民:后来听说吉林警方说看艳照也违法,让大家自首,我就去自首了。
记者: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?
市民:一个警察在电脑上调出400多张艳照,逐一问我“你看的是这张么?”,“是这张么?”
记者:然后呢?
市民: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,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。
记者: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?
市民: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,所以被释放了。
记者: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?
市民:感谢吉林警方让我得到我想要的。
原文链接:http://kisshi.com/2008/02/22/pic-2/
今天晚上在搜狐娱乐上看到这个新闻《扑朔迷离:日本也传“艳照门”》
川翔子在日本被称作“博客女王”,博客访问量已超过10亿大关,是日本无人能及的网络红人,去年底更参加了红白歌合战引起很大轰动,如今中川翔子的人气已经从网络遍及现实娱乐圈。但最近日本网络上却有人在贩卖中川翔子的全裸性爱DVD。据悉,这套DVD总共有三碟,每碟价值达到5万日元,始作俑者是中川翔子的前男友。中川翔子前年就已和前男友分手,其前男友感到不忿决定报复,把当初女友被自己拍下的情趣画面拿来抛售。
据日本媒体报道,DVD的标题是《难以置信的冲击性画面1-3》,内容包括一些演唱会画面和大量的裸女影像。据看过的人透露,DVD一开始是中川翔子在摄影棚里排练的景象,随后又出现一个裸女躺在床上的画面,无论身形还是面孔都疑似中川翔子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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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08年的那个春天,香港娱乐圈被“艳照门”事件炸开了锅,事件备受华人关注。不仅是惊动了中国和港澳台,乃至东南亚和全球。各大报纸纷纷上头条,事件影响不亚于美国的“911事件”,“陈冠希”和“艳照门”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排行第一。经历了艳照门事件后我们要知道这几件事情:
- 做错了事情要承认,勇于承担责任;不管是天大和屁大的事情也要出来说一声;
-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;修电脑、相机和手机的时候记得要看看里面有没有可以在网上秀的“个人写真”;
- 谨慎交友;不能光看外表,很容易被美貌和金钱诱惑。有些人看起来是很傻很天真,但有的时候却会很黄很暴力;
- 人和人都是相似的,艺人不见得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,大家都是从娘胎里面出来。他们一样要吃喝拉撒,也要恋爱、工作和生活,想办法来解决生理问题;所以他们不是变态,只是站在东方之珠,比我们开放而已;
- 陈冠希看过A篇,也买小日本的那些电动机工具;
- 照片不可以乱传,因为主角已经申请版权去抵制盗版;在香港,传阅相片是违法的。